责具原状

李靖为岐州刺史,或告其谋反,高宗命一御史案之。御史知其诬罔,请与告事者偕行数驿,诈称失原状,惊惧异常,鞭挞行典,乃祈求告事者别疏一状,比验与原不同,即日还以闻,高祖大惊,告事者伏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