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恐人知 《魏志》:胡质为常山太守,在郡九年,吏民便安,将士用命。子威厉操清白,尝省其父,告归,赐其绢一匹。威跪曰:“大人清白,不审于何得此绢?”质曰:“是吾俸禄之余。”威乃受之。官至前将军、青州刺史。对武帝曰:“臣父清,恐人知;臣清,恐人不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