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举焚身 颜笔仙,宋建炎初,日售笔十则止。遇转运使,饮以斗酒。饮毕,长揖而去,遗笔篮。使左右取而还之,尽力不能胜。凡得其笔者,管中有诗或偈,祸福无不验。年九十七,积苇坐上,自举火焚之,人见其乘火云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