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祖文皇帝上之上开皇十一年(辛亥,公元五九一年)
春,正月,皇太子妃元氏薨。
二月,戊午,吐谷浑遣使入贡。吐谷浑可汗夸吕闻陈亡,大惧,遁逃保险,不敢为寇。夸吕卒,子世伏立,使其兄子无素奉表称籓,并献方物,请以女备后庭。上谓无素曰:“若依来请,它国闻之,必当相效,何以拒之!朕情存安养,各令遂性,岂可聚敛子女以实后宫乎!”竟不许。
平乡令刘旷有异政,以义理晓谕,讼者皆引咎而去,狱中草满,庭可张罗;迁临颍令。高颎荐旷清名善政为天下第一,上召见,劳勉之,顾谓侍臣曰:“若不殊奖,何以为劝!”丙子,优诏擢为莒州刺史。
辛巳晦,日有食之。
初,帝微时,与滕穆王瓚不协。帝为周相,以瓚为大宗伯,瓚恐为家祸,阴欲图帝,帝隐之。瓚妃,周高祖妹顺阳公主也,与独孤后素不平,阴为咒诅;帝命出之,瓚不可。秋,八月,壬申,瓚从帝幸栗园,暴薨,时人疑其遇鸩。乙亥,帝至自栗园。
沛达公郑译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