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宗孝明皇帝下永平十三年(庚午,公元七零年)

夏,四月,汴渠成;河、汴分流,复其旧迹。辛乙,帝行幸荥阳,巡行河渠,遂渡河,登太行,幸上党;壬寅,还宫。

冬,十月,壬辰晦,日有食之。

楚王英与方士作金龟、玉鹤,刻文字为符瑞。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、颜忠等造作图书,有逆谋;事下案验。有司奏“英大逆不道,请诛之。”帝以亲亲不忍。十一月,废英,徙丹杨泾县,赐汤沐邑五百户;男女为侯、主者,食邑如故;许太后勿上玺绶,留住楚宫。先是有私以英谋告司徒虞延者,延以英籓戚至亲,不然其言。及英事觉,诏书切让延。